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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眉山仁寿县招聘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4 14:56: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满足我县工作的需要,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县监测站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3名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和仁寿县人民网上发布):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仁寿县公开考核招聘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一)招聘范围。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下载《2017年仁寿县公开考核招聘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1日登陆本人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在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定。体检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其中,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按照新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品质、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仁寿县人民网(上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一)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受聘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办理流动手续。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进行,县纪委(县监察局)、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监督、咨询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监察局)、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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