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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菏泽市委党校招聘事业人员面试问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5 12:31: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2016年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菏泽市委党校招聘党校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两名。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8日9日;地点:菏泽市委党校组织处,菏泽市广州296号党校综合大楼511室(火车站乘102到市委党校站下车,长途汽车总站乘28公交车到市儿童福利院下车后沿广州向南步行至市委党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人选在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8月16日,到市委党校组织处领取《面试通知书》,8月17日上午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在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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