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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学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招聘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5 12:51: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工作会议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工作的意见》,根据《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生思想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面向校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优秀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18人。

  1.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坚定的理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性和辨别力。

  3.具有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面貌应为中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至少有一段学习经历毕业于部属高等学校。硕士毕业生年龄未满30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未满33周岁(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网名。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单个邮件不超40M)。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3)大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2.资格初审和筛选。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初审合格、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关键词:教师招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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