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准确掌握处信息发布情况,推进我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有关,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加强统计分析。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每季度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或领导要求,不定期地进行专题分析。
统计分析以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深入调查研究为基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进行。
统计分析材料要求观点明确,客观深入,结构完整,文字精炼,对于领导决策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第五条 报送要求。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信息公开统计表格,于每单月5日之前公开上月主动公开的信息统计表格,于每年1、4、7、10月12日之前公开上一季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非主动公开信息统计表格,于每年1月10号之前公开上一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统计表格。与兵妹妹在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