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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修订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5 17:37: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现将《浙江省公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修订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会议纪要,做好后续的招标文件范本修订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1月9日下午,省发展委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浙江省公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有关事宜座谈会。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质监局、省招标办、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示范文本编制及修订的主要原则及内容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桥梁:(1)施工复杂(如跨越大江、大河、跨营运高速公、铁、海上大桥及其长大引桥,或沿海边滩涂区高架桥梁)、施工工艺复杂的桥梁工程;(2)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隧道:(1)单洞三车道且长度1000m以上的隧道工程,或单洞四车道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采空区、水下等施工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明确实际操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并适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的,由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表中出具意见。

  四、监理招标文件修订总体沿用原交通厅范本,对评标办法作适当微调,计算评标基准价公式中,以1:2比例去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取消交通运输部的公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为确保浙江交通公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目前公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沿用公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待国家相关操作细则明确后,再行调整。

  六、会议明确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公施工、监理、检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送审稿,在3月底前完成上述范本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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