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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4 0:48: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东胜区委、、政府、政协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东胜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东胜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岗干部职工(文职人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幼儿园教师及免费师范生除外)。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聘用文件、编制卡、学信网二维码学历查询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党政大楼131室)报名。

  资格审核时间截至2018年3月5日,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考务工作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秘专业技能、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告。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遴选将成立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公示期间无的拟遴选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人事关系、编制、工资、职位等。试用合格的,按关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一)此次遴选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统一进行审查,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追究其责任。参与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处理。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命题组、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