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根据总审计司报告第二系列,芙蓉县署及庇劳县署于2010年至2014年的地契申请中,因技术问题而分别导致24.5%及6.5%的申请未获得处理。
2014年共有40.1%的地契申请还未完成,其中芙蓉县署166项(60.4%)、庇劳县署51项(19.2%),因政府单位不协调及拖延,导致批准土地及计划的县署会议无法如期进行。
对芙蓉及庇劳县署处理发展地段的分配申请则感到满意,分别完成处理75.5%及93.5%的申请;其中芙蓉县署共有71.4%地段分配进行发展,庇劳为80%。
该局认为,通过分配土地推行农耕计划、建筑及发展工业用途,可协助州政府收取更多地税,人民能借发展农业及经济活动中受惠。
17向发展地段分配的申请中,芙蓉与庇劳分别有7项及10项发展地段申请,该局发现其中13项申请(76.5%)符合条例并充分发展,4申请(23.5%)则还未推行任何发展计划。
调查报告也显示,芙蓉县署的土地申请期限长达9个月,而庇劳县署则为10个月,较后有关申请需要提呈给森州土地矿物局,再寻求行政会议通过及批准。
报告显示,该局随机的抽取两个县署各50项土地申请,发现共有61%的申请获得按时处理,另39%则逾期处理。
报告中解释,逾期处理是因为无法得到申请者的配合,让县署无法确认申请地点及土地面积,加重该局的土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