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心得体会> 文章内容

秦巴山区的“普法使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17:01: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在学习、宣传、践行法律过程中,李永成三十年如一日,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他用法律帮助群众解决难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也为一方的和谐稳定贡献了一己之力。

  群众眼中的普法使者,同事心中的良师益友,孩子身边的法律老师,这些都是大家对李永成的亲切称呼。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地处秦巴山区,李永成是该县的一名干部。30余年来,他像一头默默奉献的“老黄牛”,一心扑在建设上。李永成先后荣获市、县先进个人、优秀员等荣誉20余次。由于他和同事们的努力,剑阁县获得全国第三批县(区)创建先进单位,被省委、省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县。

  面对成绩,李永成说:“无论在哪里工作,我都要运用法律为群众解决难事,当我为群众解决了一件难事时,我的内心才会释怀。”

  “当我们用法律帮助群众,为他们解决了一件难事时,群众是快乐的,群众的快乐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这是李永成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促使李永成开始学习法律的原因还得从30多年前说起。

  李永成原是一名乡镇干部。1983年,在一次清理滥砍乱伐林木行动中,他发现灯杆村村民王某乱砍树木,对其进行罚款时,王某不服,还反问李永成:“你进入我的房子查林木,有证吗?你凭什么罚我的款?”这令李永成,他意识到自己都不懂法,又如何在群众面前执法?

  当天回去后,李永成立即开始充电,学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他发现执法前未及时将有关法律告知群众,方式方法欠妥。于是,他主动找到王某,向王某道歉,并拿出《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作为执法依据,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王某不但交了罚款,还和他成了朋友。后来,王某开了家乡镇贸易货站,向群众销售化肥,遇上纠吕雉的情人纷,他总爱找李永成寻求法律帮助。

  打铁还需自身硬。随着农村社会矛盾和群众纠纷的增多,李永成越来越意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经过脱产学习,他取得了行政管理专科学历,还自学了《中华人民国》《中华人民国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他也从一个法律法规的“门外汉”逐渐升级为“土专家”“政策通”。

  值得一提的是,李永成不但注重自身法律知识的提高,还注重对身边人法律知识的普及。他经常身边的干部:“我们不管工作还是办事,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老百姓才会信服我们。”

  多年来,由于普法工作扎实,李永成先后工作过的3个乡镇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也没有一例案例。

  由于法律知识“渊博”,2007年3月,李永成从乡党委“降职”到县任副局长。对此,他毫无怨言。跟局里的那些专业人士相比,李永成觉得自己属“半道出家”,就主动要求分管宣传工作。一边钻研法律知识,一边宣传法律,一边编写培训教材,《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县创建汇编》《基层司法通讯》《足迹》《案例选编》等都是在他主持下编撰的,李永成获得了“作家”的雅号。

  “剑阁”是县普法宣传的一块“金字招牌”,李永成分管宣传工作后,深感节目来源渠道单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为此,他组织人员及有关单位深入研究,给、质检、工商等20余个执法部门、12个法律服务所、3个律师事务所下“军令”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报送1个案例,并对报送质量进行考核,解决节目不足问题。同时,他亲自上阵,对剧本的编辑、审核、排练等严格把关,解决节目质量难题。在他分管宣传工作的5年多时间,“剑阁”电视栏目60余期,是前5年的3倍多,观众收视率从80%跃升到90%以上,该栏目的法律案例成为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李永成又获得了“导演”“制片人”的头衔。

  此外,在搞好宣传上,李永成大动脑筋。他经常到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手把手指导孩子们办《手抄报》,根据其真实故事拍摄的微电影《小花山乡开》在网络上反响强烈;他到贫困村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面对面教育群众,一次到香沉镇剑南村宣讲《,脱贫奔康天地宽》后,听众把他围了个水泄不通原来是群众想咨询法律知识,他又逐个回答群众的提问,当天的宣讲被该镇全程录音,作为普法教材在全镇及周边乡镇反复播放;他组建了167支宣传队,动员1000余名群众成为义务普法宣传员,毫无保留地把宣讲的技巧、注意事项及心得体会传授给宣讲队员渐渐地,大家都喜欢叫李永成一声“老师”。

  “一个值得交往信任的良师益友,一个鬼点子特多的普法实诚人,一个爱岗敬业的好领导。”这是同事郑建平对李永成的评价。

  “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李永成就出现在哪里。”自参加工作以来,凭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积累的调解经验,李永成以一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心,为农民工追讨钱、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处理重大事件等3000余件。在普法工作之外,客串起“调解员”“贴心人”的角色。

  由于工作中的这些“特殊”能力,2019年3月,58岁的李永成被派往县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担负起调解历史遗留的老案难案化解任务。尽管这是一件很多人都不愿接的“苦差事”,但李永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为做好这一工作,李永成利用普法工作时积攒的人际关系,自发组建了由律师、干部等30人构成的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专家库,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有了“智囊团”的援助。

  刚上任,就有因建房地基产生矛盾纠纷的两家人找到了李永成。其中一家认为,争议的林地是载入其林权证的,经营及使用权应该属于本人,镇国土所征收未经本人同意,就将其承包的林地进行拍卖,属于违法行为;另一家认为,他家在村建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镇国土所交纳了金,就要按许可证上的面积建房。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不到10年间打了2次官司,期间多次。

  接到任务后,李永成和他的调解中心没有后退,他以《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条文为遵循,和同事们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找到双方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实现了息诉息访。

  到任3个多月,李永成常常起早贪黑奔走在剑门山区,化解矛盾纠纷、。他用自己熟练掌握的法律知识和一颗的心,化解历史遗留老案难案11件,接受法律咨询41人次。此外,李永成认为典型案例比枯燥更具指导性,于是,他把经手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至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前来咨询的老百姓,作为他们依法行政、依事的“活教材”,他的这些举措受到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好评与支持。

  “群众的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为了这句承诺,李永成在秦巴山区继续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和践行法律,他长期坚守在基层司法战线上,用法律为群众解决难事、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旨。

  

关键词:六五普法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