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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8 19:14: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6-7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65号)。详情如下:

  为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市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其他人员须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7日);

  (六)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6年7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见附件1《2016年溧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7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1)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该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9日8:30-11:00到溧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要求:语文、数学、英语招聘岗位学科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说明》,其他招聘岗位学科见《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说明》(见附件3《2016年溧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面试范围要求》)。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为说课(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案例分析),面试内容范围见附件3《2016年溧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面试范围要求》。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表现、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的,参加公开选岗,选岗时间7月下旬。选岗根据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拟聘人员选岗必须具有与所选学校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大专学历的拟聘人员只能选小学岗位。

  2.选岗时,拟聘人员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取消选岗资格,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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