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幼儿园是镇一所全日制的镇公办幼儿园,根据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通州区镇人民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保育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幼儿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小学教师资格(有幼儿教师资格者优先录用),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保育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下列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五甲幼儿园园长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通州区五甲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通知应聘者本人。
教师、保育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1.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内容及纲领性文件,学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儿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低控制线出现相同分数,则全部进入面试)。
(2)技能展示(占45%,三个项目各占15%):自弹自唱、舞蹈、画画。其中,自弹自唱、舞蹈为自备项目,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然后由通州区五甲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五甲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表现、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五甲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镇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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