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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太湖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办法出炉!

※发布时间:2018-12-18 7:19:3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云南迷人湖

  因工作需要,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拟通过选调补充若干学科教师,现将选调办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实验中学选调教师16名:语文3名、英语2名、1名、历史2名、物理2名、化学1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2)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根据新学期新生扩班具体情况而定。若超过城区学校教学岗位需要,入选的教师部分缓调。今年缓调的教师仍在原学校任教,明年秋季正式调入。

  在农村中小学(含现借用城区学校)、幼儿园(学前班)工作满5年及以上、现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在我县“特岗”、“支教”服务年限视同在编教师任职年限。从外县调入我县任教的教师,在我县任教满3年,且教龄满5年及以上,可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报考人员须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013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工作岗位、学段与选调岗位相对应(原小学选拔到初中任教的应分别有5年及以上初中教龄;原从初中调到小学任教的需有2年及以上小学教龄。不得拔高或降低层次报考。有完整的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的原始备课笔记。

  (一)考试。笔试内容为申报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不指定范围。幼教学科的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参考人员自备画板、A3画纸和彩笔、电子琴。

  (二)考核。根据以下考核原则、内容和办法赋分。赋分的基本原则是,赋分项目必须是绝大多数教师或同一学科教师都可以参与的。赋分的基本依据是文件、证书或学术刊物等。

  1、2013年以来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综合表彰的,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表彰范围仅限于劳模和教师节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身边最美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同一年度获只计最高一项,不同年度可以累计,满分8分。

  2、在2013—2017学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1分,不同学年度可累计加分。“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根据任期考核结果赋分。满分2分(仅计本县工作期间的)。

  3、获“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的,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2分。届别级别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得分,满分8分。

  4、2013年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班主任)优质课、说课、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评比中获的,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省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县级一等1分。“一师一优课”部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届别级别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得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满分7分。

  省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等次的,按最高等次计分。若对应获得“五一劳动章”的按综合表彰赋分。等次赋分与表彰赋分只计一项,不重复赋分。

  5、2013年以来所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市级单项前六名的,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2分、1分,获县级单项前三名的,分别得4分、2分、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届运动会不同学生或同一学生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得分。不同届、不同层次运动会得分可以累计。此项仅限体育授课教师,学校出具授课证明。

  (1)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省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县级一等1分。只设两个等次的按同级一、二等对待。凡由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组织的获论文不计分;由两人以上合写的论文只认可第一作者。

  (2)在有CN刊号的主流刊物(含《安徽教育》,不含)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4分;在《安徽教育科研》、《安徽教育论坛》上发表的论文3分;在《安庆教育》(原《安庆教研》)、《安庆师训》)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2分。由两人以上共同发表的论文只认可第一作者。在论文集以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此两项须交获证书、论文原件,仅有用稿通知不赋分。内容相同的论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内容的可以累计,满分8分。

  7、2013年以来,参加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每项2分,满分4分;其他人员每项1分,满分2分。须提供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仅限省、市教育规划课题)。

  9、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算工作岗位赋分。按照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确定的学校地区类别,三类地区1分,四类地区2分,五类地区3分,六类地区4分。各乡镇Ⅲ类地区学校1分,Ⅳ类地区学校2分。满分6分。以最近三年工作岗位为计分依据,参加工作满八年的,取最后三年岗位分总和1/3计分;不足八年的,第六年取当年岗位分和的1/3计分,第七年取六、七两年岗位分和的1/3计分。乡镇内初中只按同一地区类别计分。外县工作期限不算。

  除按上述条件赋分外,2013年以来,高中教师正式调到所在区域(山区高中到山区学校,畈区高中到晋熙镇以外学校)学校、初中教师正式调到所在乡镇小学任教的加2分;高中、初中教师到所在区域、乡镇Ⅲ类、Ⅳ类地区学校支教的每支教1年加2分,最高加4分。

  1、按考试成绩的70%和考核成绩的30%计算总分(笔试、考核均保留两位小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分数并列的,考试成绩高的入选;若再并列,依次比较表彰、荣誉称号等级,级别高的入选;若再并列,入编后在我县农村工作时间长的入选。

  1、凡要求参加选调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交单位审核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并签署意见,到县教育局报名。

  2、报名表格在网上下载,初中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农村小学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工作岗位涉及2所学校以上的应分别签署学校意见。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12日—8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地点:太湖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2寸同底照片2张。

  6、考试地点:太湖县新城小学(新校区)。参考教师于考试当天8:00前在新城小学(新校区)领取准考证。

  1、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提供虚假材料或为虚假材料做的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追究责任并进行处分。

  2、城区学校选调岗位统一分学科报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岗位1个,应达到1:2;岗位2及以上的,应达到1:1.5。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扣减该计划。

  3、选调人员确定后,即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同时要在该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向外地区、外学校流动,否则不办理有关手续。

  5、教育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并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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