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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处置石井镇部分镇办企业、七站八所、村组、党政、村组干部不良贷款现场办公会

※发布时间:2018-3-10 20:09: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1年5月13日下午,由娄星区人民副区长余建中主持在娄星区信用联社石井信用社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协商落实石井镇部分镇办企业、七站八所、村组、党政、村组干部不良贷款现场办公会议。区清欠办、区法院、石井镇党委、、区信用联社等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当前石井镇有实际能力的镇办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就如何最大限度的落实债务展开了讨论。由于石井镇党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原则,到位、高度配合,对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清欠,会议开得很,解决问题很快速。形成如下决议:

  一、石井镇七站八所所欠贷款20.7万元,于5月30日前归还到位。由石井信用社、石井镇紧密联系、督促落实。

  二、对斗罡轧钢厂所欠贷款137.4万元,由斗罡村委会一次性打包处置。石井信用社依法起诉,区法院加快进度,快审、快判。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斗罡村委会现在资产范围内债务。区法院、石井镇要抓紧落实,确保5月30日前清收处置到位。

  四、石井茶厂所欠贷款5万元、石井焦厂欠款13.3万元,分别以陈耀福、彭建平、彭立文、廖新建、彭宜江等以个人名义立据借款的,由石井信用社依法起诉,区法院于6月10日前强制执行到位。

  五、对石井镇村组20笔借款,合计金额76420元。即石井村欠款8900元、石江村欠款4000元、谭家村欠款3000元、江溪村欠款1500元,由石井镇督促石井、石江、谭家、江溪等4个村组于5月30日前归还到位;对蛟龙村欠款13996元、泽溪村欠款12490元,由石井镇督促蛟龙、泽溪2个村于5月30日前归还所欠借款的一半,剩余部分年底全额归还到位;对山泉村欠款32534万元,由石井镇督促山查村于5月30日前归还所欠借款的30%,剩余部分,由山泉村村支两委做出还款计划,在2012年底前全部还清。

  七、对已关停倒闭、无资产的企业,土地性质为集体的,可以采取将土地出租的方式,所得租金用于归还信用社欠款。

  八、石井镇要加大对辖内个人欠款的清收力度,成立清欠工作组。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将责任落实到村支两委,加大惩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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